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要经历的过程,只有核准通过的名称,才可以用来注册。但有一些创业者因为不太清楚流程,往往会忽略核名这一步,直接进行注册。但工商人员在审核的时候,若发现名称有问题,比如说重名了,或者是名称不规范,那么就会驳回申请。
针对公司名称原因被驳回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公司名称的禁限用规则:
(1)公司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核准的同行业名称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则除含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外,也不得与注销未满1年的同行名称,变更未满一年的同行企业名称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企业名称相同;
(2)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文字,如消极影响等;
(3)注册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4)注册公司名字不得含有党政、机关、社会组织、bd番号等;
(5)注册公司名字使用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在了解相应规则的基础上来拟定或是更换公司名称,只要公司的名称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没有被注册公司或者注册商标,则名称都是可用的,能够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
经营范围不同或是行业不同,其公司字号是可以重合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要注册的名称已经被注册,只要确定经营范围不同、行业不同,也是可以通过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