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问题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为被异议人。《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异议有3个重要作用: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权。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
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谁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商标异议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办理。
办理时可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递交。
商标异议申请资料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异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商标异议能否成功,所提供的证据是关键。商标异议并不组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当面质证和辩驳,而是完全进行书面审查,其审查的依据就是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因此一定要知道在商标异议过程中应提供哪些有利的证据。
1关于异议人
(1)异议人宣传册或公司简介;
(2)异议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异议人产品的销售情况并提供一些销售合同,完税证明或发票复印件也有较高的证明力
(4)异议人近年来的广告投入和市场宣传情况
(5)异议人荣誉和获奖情况,认证情况。
2.关于商标
(1)异议人商标的设计思路和具体说明
(2)异议人商标的早使用及连续使用证明,以及可证明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其他材料;
(3)异议人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已注册的)或者受理通知书(正在申请的)
(4)商标代理委托书和商标异议申请书要递交。
3.关于对方侵权的证据
如果双方有业务关系、代理关系等行为,应当加以证明。对方是否曾经侵权以及是否恶意抢注的证据都应当递交。
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做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为
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商标异议答辩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裁定异议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标等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商标被宣告无效概率很大。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如提交商标使用证据驳斥商标缺乏显著性、商
标系恶意抢注,全面分析商标构成要素以反驳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等。商标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