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中显示: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来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哦!
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中显示:
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来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哦!
成立日期 | 2019年07月25日 | ||
法定代表人 | 尹加安 | ||
注册资本 | 1000 | ||
主营产品 | 地址挂靠,公司注册,代办营业执照,代理记账,银行开户,变更注销,许可证办理,创业孵化。 | ||
经营范围 | 注册公司,注册地址挂靠,代理记账 | ||
公司简介 | 创业服务,企业孵化,项目申报,创业技术支持,商务代办(工商注册注销,工商变更,税务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许可证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升级,园内有4000多平米,30多间办公室,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平台。让您的企业从注册到经营发展稳步前进,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