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6.9.1 钢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应注意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
6.9.2 钢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 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切口;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2 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
3 受拉构件因锈蚀,截面减少大于原截面的10%;
4 梁、板等构件挠度大于L0/250,或大于45mm;
5 实腹梁侧弯矢高大于L0/600,且有发展迹象;
6 钢柱顶位移,平面内大于h/150,平面外大于h/500,或大于40mm;
7 屋架产生大于L0/250或大于40mm的挠度;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导致屋架倾斜,倾斜量超过h/150。
河南润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欢迎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