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修复
根据《xinyongxiufu管理办法》第五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xinyongxiufu:
(一)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三)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补报未报年报xinyongxiufu申请材料:
①xinyongxiufu申请书;
②守信承诺书;
③身份证明
④补报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