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Zui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法人章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4、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