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电源要求
(1)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GB50052-20093.0.4)
a)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b)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c)蓄电池;
d)干电池。
(2)应急电源应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GB50052-20093.0.5)
a)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
b)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能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可选用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之外的专用馈电线路。
c)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可选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断供电装置。
(3)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按生产技术上要求的允许停车过程时间确定。(GB50052-20093.0.6)
2柴油发电机组
作为应急电源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必须装设快速自动起动装置及电源切换装置,在工作电源正常时,柴油发电机组处于准备起动状态。当工作电源中断供电时,应立即快速起动柴油发电机组,向有特殊供电要求的负荷供电。在工作电源恢复供电后,延时自动切换至工作电源供电,柴油发电机组自动停车。(HGT20644-19995.5.1)
(1)柴油发电机作为消防用电备用电源时,应设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自动启动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GB50160-2014(2018版)10.1.4)
(2)柴油发电机组的应急运行时间要根据用电负荷需求时间确定,并且不小于1小时。(HGT20644-19995.5.3)
(3)柴油的储备量,至少应比应急运行时间的需要量多1小时以上。(HGT20644-19995.5.4)
(4))柴油发电机组宜采用24V蓄电池电点火起动方式,蓄其宜靠近启动电机设置,并应防止油、水浸入。(HGT20644-19995.5.5及JGJ16-20086.1.8)(5)自备发电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GB50160-2014(2018版)10.3.3)
(6)机组排烟管与柴油机排烟口连接处应装设弹性波纹管,伸出屋面时,出口端应加防雨帽;(JGJ16-20086.1.3)
3发电机房布置
(⑴)发电机间宜有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应满足搬运机组的需要,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向外开启;发电机间与控制室、配电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开向发电机问(JGJ16-2008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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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h的燃油量,并应采取相应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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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6-2008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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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
闭的田尔防山门(.lC.116-200861 13)
(4)柴油机基础宜采取防油浸的设施,可设置排油污沟槽,机房内管沟和电缆沟内应有0.3%的坡度和排水、排油措施。(JGJ16-20086.1.13)
参考资料《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4(2018版)《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HGT20644-199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