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 “成功密码” 如下:
满足申请条件:
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准备齐全材料: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等。
附件,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规范填写申请表:确保申请表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申请材料一致。
按流程申请:
企业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及附件。
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审核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需按时补充或修改材料。
审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在 3个月内出具《审核登记证明》或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如需企业补充披露等,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补充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
关注变更与后续事宜:
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