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举例】:小涛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每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5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2023年1月,小涛通过红十字会为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捐赠5000元,当月单位预扣预缴时未扣除该笔捐赠。
预扣预缴税额:
(15000×12-5000×12-2000×12-2500×12)×10%-2520=4080元
汇算税额:
(15000×12-60000-2000×12-2500×12-5000)×10%-2520=3580元
退税:4080-358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