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12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均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各自以其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不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母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母子公司之间有特别约定。
特殊情况下母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 母公司出资不到位
:如果母公司未按照约定出资,导致子公司的资本不足,母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特别约定
:如果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特别约定,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母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法人人格否认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如果母公司滥用子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可能会判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地位不同,但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