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跨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是以下: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但不需要单独办理,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将会根据实际的资料一起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