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
要求:
(1)计算该设备每年的折旧额。
(2)假设:此题中的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为20×6年5月,计算20×6年和20×7年的折旧额。
【答案】
(1)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0%=48(万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40%=28.80(万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0)×40%=17.28(万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0-17.28-120×4%)÷2=10.56(万元)
(2)第一年折旧额=120×40%=48(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20-48)×40%=28.80(万元)
开始提折旧的时间为20×6年6月,20×6年当年共提7个月折旧。
20×6年应提折旧=48×7/12=28(万元)
20×7年应提折旧=48×5/12+28.80×7/12=36.80(万元)
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