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 案例与实务
地理标志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的使用和注册申请又有什么特殊规定?
1.地理标志的概述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它本身并不是一种商标。一项地理标志应当具备以下特征。①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所受到的保护亦是有一定的地域范围的。一方面,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其有效范围自然局限于我国领土范围内;另一方面,地理标志的使用也具有地域性,一件商品上的地理标志向人们展示的是一个地区的自然或者人文因素决定的一种品质、特征,因此也只有确实来自商品所在地的企业或者个人才能使用这一地理标志。②共有性。如果一个地域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能够使用地理标志,那么该地理标志应当说是这个领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共同财富。只要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能够达到这个地理标志所要求的一系列品质,那么来自该地理标示的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都能使用这一标志。③商品独特性。从《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地理标志主要的作用在于区别商品的来源,尤其指示出具特定质量、信誉等特征的商品来自那一地区。因此,当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时,它所具有的区别性就尤为明显,消费者们能够根据地理标志选择他们心仪的商品或服务。
2.地理标志的注册申请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幅员辽阔,地库资源丰富,造就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和工业品。这些农产品和工业品的特殊性性或由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等自然因素所决定,或由特有的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等人文因素所影响。正是鉴于这种特殊性,国内甚至是国外的不具有使用地理标志资格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断地冒用,侵害了相关权利人及消费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我们须以法律的后盾给予他们足够的保护,尤其在经济全球化、我国对外贸易不断深化,这种保护将显示出更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我国,地理标志一般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进行申请注册的。因此,此类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普通商标注册的要求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要求来提交相关申请。当然,还需遵守一些特殊的规定,如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其中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无须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化名成、范围完全一致;申请时,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使用方面,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